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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法工作分析执行标准


加入时间:2005-6-9 21: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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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法的定义

观察法是指调查人员亲自到工作单位、工作地点,观察实际情况,以标准格式记录各个环节的内容、原因和方法,然后进行分析和归纳的方法。它可以系统地收集一种工作的任务、责任和工作环境方面的信息。

应用观察法的要求

• 注意所观察的工作应具有代表性。

• 观察人员在观察时尽量不要引起被观察者的注意事项。在适当的时候,工作分析人员应该以适当的方式将自己介绍给员工。

• 观察前应确定观察计划工作,计划工作中应含有观察提纲、观察内容、观察时刻、观察位置等。

• 观察时思考的问题应结构简单,并反映工作有关内容,避免机械记录。

• 在使用观察法时,应将工作分析人员用适当的方式介绍给员工,使之能够被员工接受。

观察法的适用范围

• 适用:适用于那些工作内容主要是由身体活动来完成的工作,如装配线工人、保安人员等

• 不适用:不适用于脑力劳动成分比较高的工作和处理紧急情况的间歇性工作。有些工作内容中包括许多思想和心理活动、创造性和运用分析能力,如律师、教师、急救站的护士等等,这些工作就不易使用直接观察法。

观察法工作分析的程序



• 观察产准备阶段

• 检查现有文件,形成工作的总体概念:工作的使命、主要职责和任务、工作流程。

• 准备一个初步的观察任务清单,作为观察的框架。

• 为数据收集过程中涉及的还不清楚的主要项目做一个注释。

• 进行观察

• 在部门主管的协助下,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观察。

• 在观察中,要适时地做记录。

• 进行面谈

• 根据观察情况,最好再选择一个主管或有经验的员工进行面谈,因为他们了解工作的整体情况以及各项工作任务是如何配合起来的。

• 确保所选择的面谈对象具有代表性。

4 .合并工作信息

• 检查最初的任务或问题清单,确保每一项都已经被除数回答或确认。

• 进行信息的合并:把所收集到的各种信息合并为一个综合的工作描述,这些信息包括:主管、工作者、现场观察者、有关工作的书面材料。

• 在合并阶段,工作分析人员应该随时获得补充材料。

5 .核实工作描述

• 把工作描述分发给主管和工作的承担者,并附上反馈意见表。

• 根据反馈意见有,逐步逐句地检查整个工作描述,并在遗漏和含糊地方做出标记。

• 召集所有观察对象,进行面谈,补充工作描述的遗漏和明确其含糊的地方。

• 形成完整和精确的工作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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