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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雇主风险 保障雇员利益 2004年11月,家住上海市闵行区的林女士所雇的保姆小王(化名),在烧饭时不慎将油锅打翻,上半身皮肤大面积烫伤。林女士及时将小王送到闵行区中心医院救治,并拨打上海平安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报案。小王在接受了两个多月的治疗后康复出院。在上海平安保险公司的指导下,林女士收齐资料申请赔偿,并在5个工作日内得到了9299.34元的医疗赔偿金。这是上海市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充分发挥化解雇主风险、保障家政服务人员利益的又一个案例。
政府积极推动
家政服务员,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保姆。目前,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大多数是来自农村的农民或者是城镇的下岗职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就业观念的转变,一些家庭需要家政服务员帮助料理家务,一部分人也愿意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以解决个人的就业问题。但家政服务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家政服务事业的发展,如,从事家政服务的报酬较少,且大部分又以小时的形式计算劳动报酬;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属于民事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难以进入基本社会保险范畴;家政服务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很难与雇主达成赔偿协议。
根据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在上海市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上海平安和太平洋两大保险公司于2004年7月1日推出了国内首创的险种———家政服务综合保险。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虽属商业保险性质,但社会公益性较强,主要对家政服务人员在为雇主提供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进行赔偿。
化风险易变更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一大特点是保费低廉、保额较高,年保费仅为30元,最高赔付额可达10万元。该险种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到使用家政服务人员的雇主收入层次高低不一,保费要让一般家庭能够接受。另一特点是雇主豁免风险,家政服务人员的利益得到保障,达到两得利的目的。当雇主所雇家政服务人员从事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伤害,雇主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以化解自身的赔偿风险。保险公司将依据遭遇意外伤害的家政服务人员的伤残等级确定赔付额,赔偿金由家政服务人员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签收。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涵盖了上海市各种形式的家政服务。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由雇主购买,雇主可以是上海市户籍,也可以是外省(市)户籍,或持有合法境外护照及签证的外籍人员;雇主所雇的家政服务人员可以是上海市户籍,也可以是外省(市)户籍;家政服务人员可以是全日工,也可以是钟点工。
根据家政服务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上海市劳动保障局12333热线电话还受理家政服务人员的变更事项,及时掌握家政服务人员的变更情况,实行跟踪服务,以有效地保障发生变更家政服务人员的利益。
继续完善条款
上海市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出台1年以来,实施情况良好。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推出后立即得到人们的认同,先后有6.9万户家庭购买了此保险。1年来,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先后理赔109起意外伤害事故,其中死亡事故两起,共赔付6.8万元;非致残意外伤害事故107起,共赔付8.4万元。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推出,很好地起到了化解雇主风险、保障家政服务人员利益的作用。
目前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存在的问题是,还有相当数量的雇主不了解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积极作用,忽视家政服务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抱有侥幸心理。据统计,目前上海市以各种形式使用家政服务人员的家庭约有30万户,但购买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比例仅为23%。
针对上述问题,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与平安、太平洋两大保险公司研究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方案,以提高市民的参保意识,消除侥幸心理。考虑到保险责任条款只对家政服务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进行理赔、突发疾病死亡等尚未纳入理赔范围等情况,两大保险公司正在对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条款作积极的修改和进一步的完善,近期将扩大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责任范围,即,家政服务人员在提供家政服务过程中因突发疾病死亡的,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发布日期:2005-07-27 作者: 来源:北京劳动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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